婚姻调解实践中的问题
目前在法院离婚调解实践中,一般是根据四种情形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也就是看婚前基础是否牢固、结婚动机、婚后相处和目前的状态。在司法实践中,这种对于当事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提供了一个可以操作的框架。但值得注意的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有和好的可能,除了上述四种情形需要具体查询查明外,更重要的是在调解过程中对双方当事人当下真实意愿的探明。如有的被告虽然同意离婚,但是夫妻之间还有很多相互帮助、相互体贴的举动,不经意间的举动反而更能表达双方对感情的态度。其次,在婚姻调解中,更需要双方当事人能够有一个更加理性的态度来对待当前婚姻走向的决策。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由于冲动或者赌气离婚,对个人、子女、家庭和社会来说都是一种伤害,因为需要慎重对待离婚的决策。但是如果诉讼双方的情绪,尤其是一些强度较大的消极情绪会阻碍当事人的正常的思考,因此调解员要能洞察当事人的情绪状态,引导和调整当事人的情绪,能够使双方恢复理智,从而进行相关的决策。不论是婚姻调解还是离婚调解,都需要先对当事人的情绪进行调整,对引发当事人消极情绪的认知等因素进行识别和纠正。心理学方面相关的知识的技能可以提供相应的理念和具体操作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