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时该归谁
近年来房价飙升,离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的分割是焦点问题之一,如果仅仅机械地按照房屋产权书取得的时间作为标准,划分按揭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者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能对一方显失公平。 民法典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近年来,房产增值速度惊人,可能婚前买的房几年后的市场价就翻番甚至几倍增长。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做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夫妻离婚时,最难以分割的财产就是房产。一些辛辛苦苦挣钱交首付、还房贷的年轻白领,因怕离婚后另一方分走一半房产,称了恐婚族。而新出台的民法典婚前贷款买房归个人将之前婚姻法中诸多法律盲点明确化,特别对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买房举债的处理、对一方购房性质的认定、对父母出资购房的认定等都提出了具体方法。在追求物质享受的当时时代,不可否认,有很多拜金主义的人,他们在选择另一半的时候,注重的是房子、车子、票子等硬件,而不是人品、性格等软实力。而新出台的民法典,正冲击着傍大款、房子都比男人可靠等被扭曲的婚恋观。 ——此文由上海离婚律师(www.lihun110.net/)和离婚律师精心收集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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