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一方照料老人方面尽了较多的义务,能否在离婚时向丈夫请求给予补偿? 上海离婚律师谢青柯指出,我国婚姻法第40条明确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由此可见,只有在夫妻书面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离婚时,一方对家庭尽了较多的义务的,才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如果不存在夫妻约定分割财产制的情形,则不存在补偿的问题。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制来说,出现补偿问题未免有些多余,所有只有在事先约定个人财产制的情形下,才会出现一方对另一方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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