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具有法律效力吗?
两人这种没有经过婚姻登记就在一起生活的同居关系,在法律上被认定为事实婚姻,通常定义为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已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上海离婚律师谢青柯指出,事实婚姻中,男女已经具备了婚姻关系存续实质要件,只是缺少了形式要件。发生纠纷时,我国法律对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认定是有区别的,从1994年2月1日起,没有进行登记而同居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法律对于具有事实婚姻关系的行为给予区别对待,这既体现了法律规定人性化的一面,也体现了法律规定的科学性、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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