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设计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处理原则
上海离婚律师指出,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中设计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因适用的审理程序不同,为方便审理及当事人行使权利,人民法院应另行制作裁判文书,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上诉,实行二审终审。由于双方不是合法夫妻,没有配偶的身份,所以双方的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证据证明财产归属的,该财产按共同共有原则分割。因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在处理财产时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子女的抚养按婚姻法中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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