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涉他人婚姻受制裁
上海离婚律师指出,根据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婚姻法》第2条第1款也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为了维护和贯彻婚姻自由,《婚姻法》第3条第1款还规定了: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上海婚姻律师指出,人们的婚姻自由是由法律所规定,并受法律保护的一种权利。任何人也不能侵犯这种权利。针对子女干预父母婚姻的实际情况,新的婚姻法在第30条中明确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生活。 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同时指出,婚姻自由是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决定个人婚姻大事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和干涉。它的其中一个方面就是结婚自由,即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也就是说,与谁缔结婚姻关系完全由当事人自己作主,当事人双方的父母、儿女或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干涉。谁干涉,谁就违法,谁违法谁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上海浦东离婚律师指出,只有切实保障婚姻自由,男女双方才能按照自由的意愿,选择理想的配偶,建立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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