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结婚,苦中添悲
上海离婚律师指出,根据《婚姻法》第7条第1项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是法律对结婚禁止性的规定之一。 上海婚姻律师提出,我国法律赋予公民享有结婚自由的权利,但这种婚姻自由权利绝不是无条件的任意自由。它还必须受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的制约。社会性是人类的根本属性,婚姻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不可避免地具有社会性。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家庭是一个伦理实体,人们的婚姻家庭关系,既受法律规范的调整,也受道德规范的调整。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往往来源于道德规范,所以鲜明的轮理性就是成为婚姻法的一大特色。禁止近亲结婚的规定即反映了社会伦理道德关系的要求。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因婚姻而形成的家庭关系是以血缘联系为纽带,因此,婚姻又具有一定的自然属性。生物学和医学证明,血缘很近的亲属之间的结婚怀孕生子,往往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因此禁止近亲结婚的规定反映了各个科学的要求。 上海浦东离婚律师指出,为了维护一定的伦理道德关系和提高人口的质量,现在所有国家都有禁止血亲间的结婚规定,只是禁止的范围有所不同而已。我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种:一种是直系血亲,包括父母与子女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另一种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之间、同源于祖父母的堂兄弟姊妹或者姑表兄弟姊妹之间;同源于外祖父母的姨表或者舅表兄弟姊妹之间以及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子侄女、甥子甥女之间。 上海婚姻家庭律师指出,在我国传统上,历来讲究尊卑有别、长幼有序,反对不同辈份的亲属通婚。同时也有同姓同宗、皆不得结婚的规定。所以民间除了表兄弟姊妹外,其他近亲属厉害被禁止结婚。表兄弟姊妹之间结婚被称为中表婚。其实表兄弟姊妹之间与堂兄弟姊妹之间除姓氏不同外,都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其血缘亲疏远近完全相同的,同样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所以我国婚姻法也把它列为了禁止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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