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在离婚前买彩票离婚后中奖,奖金何去何从? 上海离婚律师指出,从彩票的性质上来看,它是一种合同凭证,是彩民购买彩票时和彩票发行中心签订的射幸合同的一个凭证。上海婚姻律师谈到所谓射幸合同,是指当事入一方支付的代价所获得的只是一个机会,他有可能获得远远大于所支付的代价的效益,但也可能没有利益可获。如果彩票是离婚之前购买的,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是一种共同投资行为,夫妻均为合同一方当事入。因此上海婚姻家庭律师提示,彩票中奖后,夫妻双方都有权利分得其中的一半,不能由一方独自享有。在我国,大部分彩民购买彩票都持有一种偏颇的心态,购买彩票是为了中大奖,将购买彩票作为一夜暴富的捷径,倾心的是彩票的赌博色彩,却根本不顾及发行彩票所具有的社会公益价值。在购买彩票时,应当具有平和的心态,切勿将它作为一种投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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