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如何处理
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在婚姻被确认无效或者婚姻关系被依法撤销时,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如果无效婚姻或者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在同居期间对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依据当事人的约定。如果当事人对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又达不成协议时,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予以分割。但是,上海离婚律师提示,对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即多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给无过错方,不得侵害重婚一方第一个合法婚姻的配偶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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