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 房产可赠与儿女吗?
妻子和我有一处房产,我们有一个儿子,现在我们想办理离婚,可以在离婚协议上把房产留给儿子吗?请问,这种约定内容是否有效?
上海离婚律师答: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因此,你们之间的这种约定内容是有效的,属于一种财产赠与,但你们应当及时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将房屋产权人变更为你女儿,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此文由上海离婚律师(www.lihun110.net/)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及原始链接(http://www.lihun110.net/showart.asp?id=2187),上海离婚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上海离婚律师网_谢律师 ● 电话号码:152 2155 5339 ● 传真号码:021-5887 9636 ● 电子邮箱:xieqingke717@163.com ●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13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