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买王某某为妻子买卖婚姻无效
案例 张某某现年45岁了,他的命运坎坷,至今还单身,某天朋友对其说,可以买个女人当妻子的,张某某通过这个朋友的介绍花了6000元买了王某某为妻,后来因为家庭纠纷,王某某向居委会把张某某买她的事实全部告诉了居委会的主任,该主任听完后将这个情况报告了派出所,派出所办案民警告诉张某某,买卖婚姻是无效的。
上海浦东离婚诉讼律师提示: 我国婚姻法第3条第1款规定禁止买卖婚姻。所谓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和因这种行为形成的婚姻。从本质上讲,买卖婚姻就是包办婚姻,只不过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包办婚姻。我国宪法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婚姻法规定,实行婚姻自由。张某某买王某某为妻,不仅侵犯了王某某的婚姻自由权利,还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结实买妻不成还赔了钱,他在违法的同时也是一个受害者。我们每一个正直的公民,都应该向居委会主任那样,为贯彻婚姻自由的原则,自觉的拿起法律武器,同买卖婚姻等违背婚姻自由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上海谢律师免费咨询热线:152 2155 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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