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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外遇婚外情离婚如何获得有力证据
来源: 上海离婚律师网 作者:谢青柯律师 发表日期: 2011/10/8 14:56:07  分享道

上海离婚律师-发现外遇婚外情离婚如何获得有力证据

1.应当以合法的程序收集证据

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收集上述五类证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先做公证,再提交法院;

(2)法律不提倡捉奸,收集卿卿我我、男欢女爱等超越一般男女关系、过份亲妮甚至是捉奸在床的证据,难度很大,当事人往往通过拍照摄像收集。在收集这类证据的过程中,不要侵犯他人的隐私。

(3)道歉信、保证书等等,均不能以暴力手段获得,一旦得到查证,该证据不会法庭的认可,反而可能使自己的诉讼十分被动。

(4)是不要进入过错方和第三者的隐私空间收集证据。如果过错方在公共场所表现得过份亲妮,当然不在此列;如果原告在离婚双方的共同隐私空间收集证据,当然可操作;如果在与本案无关的第三人的隐私空间收集证据,在征得第三人同意的情况下,也可操作。

(5)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抓了现行,除了拍照摄像取证外,不要有任何侮辱过错方或者第三者的过激的行为,否则容易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者刑律。

(6)在取得证据后,要保护好过错方和第三者的隐私,不要把所取得的证据公之于众。否则可能因为侵犯他人隐私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2、只靠间接证据,不能认定事实。

有的原告为主张对方存在婚外情,列举了大量的证人证言,但证人证言属于间接证据,在没有直接证据支撑以及对方否认的情况下,往往会被法庭否定。因为提供证言的证人往往是原告的亲朋好友,因为与原告存在特定的亲近关系,对事件的陈述,有可能存在夸大、隐瞒甚至是虚构的现象,可信度当然遭到质疑;而且,单个间接证据,无法直接证明待证事实,必须要与其它证据联合地一起,才有可能证明待证事实。

 以下五类关键的直接证据,能够单独、直接的证明婚外情的存在,具有很强的证明力:

(1)婚外情突然曝光后,过错方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保证书”、“道歉书”等;

 (2)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针对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的文件与事实;

 (3)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

(5)卿卿我我、男欢女爱等超越一般男女关系、过份亲妮,甚至是捉奸在床的拍照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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